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

为使用西安知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先”)提供的联盟资源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您应当阅读并遵守《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等相关协议、业务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下载、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是您与知先之间关于使用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二、协议的变更和修改

知先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对本协议随时进行更改。协议一旦发生任何变更,知先将在其网站上公布更改内容,并在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如果您继续使用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的相关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条款的变更;如果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则必须立即主动提出停止接受服务的要求。


三、服务内容及说明

3.1、知先是互联网领域,集期刊数字出版、知识管理、数据库、软件设计和信息处理方案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注:除非另有明确规定,知先增加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内容、新功能,包括新产品,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3.2、为使用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服务,您必须:

        a、自行配备上网所必需设备,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b、自行承担电话费用、网络费用,以及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一切费用。


四、服务的修改和终止

知先有权在任何时候,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修改或终止服务(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五、用户注册

您在注册内容时,必须:

5.1、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最新的资料。

5.2、不断更新您的资料,以符合上述要求。

注意:若您提供的资料存在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情况,或者知先有合理理由认为您的资料存在上述问题,则有权自行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现在或将来使用本服务(全部或部分),直至问题得以解决。

5.3、严守个人注册名、帐号及密码。

注意:知先要求您严格保守个人注册名及密码。任何由于您个人原因泄露注册名及密码,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您个人完全负责。 同时,如果您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它情况,请立即通知知先做出紧急处理;并确保您在每次上网操作中,均以正确步骤退出网站。知先不能对因您未能遵守本协议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六、用户责任

6.1、您在使用服务时,必须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

注意:如果知先有合理理由认为您的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条例,知先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6.2、关于你的资料的规定:

        a. 您向知先提交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b. 不涉及欺诈、伪造、盗窃等项犯罪行为;

        c. 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者权益的损害,包括物权,或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隐私权、名誉权等;

        d.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e. 不会含有任何诽谤(包括商业诽谤)、侮辱、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f. 不会含有任何淫秽、暴力及儿童色情内容;

        g. 不会含有任何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七、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本服务系统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本服务系统一定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服务系统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本服务系统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件在以下四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本服务系统合法服务程序。

(2)保持维护本服务系统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八、免责声明

8.1、知先不保证服务一定会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以及最终获取的结果的准确、可靠程度也不作担保。

8.2、知先对于您与其他用户之间在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商品的质量、安全、服务、合法性、产生的一切费用、商贸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交易各方是否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的相应义务,不负有任何责任。

8.3、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商品等过程中,向知先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如:数据、文本、软件、音像、图片及其他材料等,均是真实可靠的,并对其负有完全责任;知先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知先有理由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其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其(全部或部份地) 失去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则知先有权自行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任何被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

8.4、知先不对链接到其网站的其他网站的资源、信息、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对于任何因信赖或使用此类网站上的信息资源、产品或服务,而给用户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知先均不承担责任。

8.5、为了维护广大个人消费者及个人用户的合法权益,知先只保证通过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服务平台www.xxx.com产品的服务质量。

8.6、对于在合理控制力以外发生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暴动、战争、政府行为、通讯及其他设施故障等一切非人力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知先延迟或未能履行协议的,知先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其损失。


九、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9.1、知先对服务及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包含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9.2、经由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知先明确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复制、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或用以商业性目的。

9.3、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字样,以及与秒传联盟文献传递系统相关的设计图样、标识、产品及其服务名称,均为知先所享有的商标。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注意:如果您认为自己或他人的版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在本网上受到他人侵害,请立即与知先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


十、本服务的软件形式

知先通过软件形式提供本服务,知先和您还应遵守本条款的以下约定。

10.1、知先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

10.2、您可以直接从知先的网站上获取软件,也可以从得到知先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如果您从未经知先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或与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知先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0.3、为了增进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知先将不时提供软件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并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知先有权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10.4、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软件可能无法使用。知先不保证旧版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10.5、除非法律允许或知先书面许可,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3)对知先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知先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知先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知先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7)其他未经知先明示授权的行为。

        如果您实施了前款约定的行为,知先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 其他

11.1、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知先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页面中查阅最新的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11.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11.3、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4、若您和知先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5、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6、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